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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检察院四项举措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2024-07-05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刘称惬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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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今年以来,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紧紧围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要求,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以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为抓手,从案件管理、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统计数据审核等多维度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截至目前,本院无批准或决定逮捕后作不起诉处理、提起公诉后又撤回起诉、判决无罪的案件。

  一、切实抓好案件受理

  切实发挥案件管理职能作用,坚决做到案件受理规范、分流规范、结案规范。确定一名干警专门负责案件受理工作,严格审查案件管辖是否合法、卷宗材料是否齐全、强制措施是否适当、移送期限是否合规。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规范、准确录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做到“当日收、当日送”。严格按照自动轮案原则,将案件及时分配给承办人,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格审核送案标准,把握结案规范。同时,坚持把抓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的规范应用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内容,加强与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将抓系统的规范应用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中,从中发现系统应用不规范问题,真正把执法规范的“软约束”变成系统运行的“硬要求”,促进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

  二、切实做实流程监控

  充分运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的信息化优势,通过建立网上巡查等制度,对案件从受理、分流、办理等每个节点进行实时监控。重点监督办案部门是否依法适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是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否滥用退回补充侦查等延长、重新计算办案期限等规定等,将案件管理部门监控与各业务部门自身监控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对即将到期的案件进行预警记录和提示,对发现存在问题的案件及时口头提醒纠正或发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督促办案人员及时完善相关案卡信息,确保案件数据信息准确无误。今年以来,共发送流程监控33件,其中口头监控2件,制发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31件,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切实做深案件质量评查

  每季度对已办结案件进行抽查,对重点案件进行“即时”评查。全面落实案件质量自查、抽查工作机制,在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通过评查人员全面细致的查找问题,让案件办理部门和承办人进一步明确各类案件办理的完整节点、规范流程和法律文书的制作,推进一案一评查全覆盖工作。评查结束后形成案件质量评查报告,作为考评各部门、各承办人执法办案工作的重要依据,并将评查结果进行通报,业务部门对通报内容作出反馈,层层压实责任,让规范司法行为成为每一位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今年以来,共评查案件151件。

  四、切实做好业务数据监管

  坚持以日常性统计审核为切入点,将以往定期或者月末汇总审核转变为每天的常规任务,同步开展“日巡查、日审核、日提醒”,及时发现和纠正业务信息源头填录问题。同时建立问题情况反馈、督促落实机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不断强化办案人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引导承办人认识到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是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的直接反映,是规范司法行为的客观要求。要求每位办案人规范填录每一个案卡信息,确保检察业务数据准确、客观和全面,不断提升案件管理质量,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


【作者】:刘称惬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